事项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、《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》
办理对象及范围居民军人下岗工人农民残疾人妇女老年人
办理条件
1、不动产权证(房屋所有权证);
2、合法建造或取得产权;
3、材料真实、齐全。
申办材料
一、新建商品房买卖(含经济适用住房):1、申请书及询问单(1份);2、商品房买卖合同(1份);3、商品房销售发票(1份);4、契税完税凭证(1份);5、提供房屋维修基金缴款专用收据原件比对;6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比对;
办理程序
1、窗口申请
2、受理
3、拍照
4、审批
5、窗口颁发告知单
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不收费
承办机构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服务科、吉州房地产交易所、青原房地产交易所
办理时间夏令制:周一至周五:上午8:30-11:50,下午14:30-17:30 (法定节假日除外) ;
冬令制:周一至周五:上午8:30-11:50,下午14:30-17:00 (法定节假日除外)
办理地点 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房管局窗口
邮编 343000
联系方式
行政服务科 : 0796-8221906
吉州房地产交易所:0796-8228593
青原房地产交易所:0796-8101640
监督电话0796-8245920